如果要把蝙蝠侠这段时间经历过的调查和最终的结果写成一本书的话,那题目大概就是《身为蝙蝠侠超级无敌全能的我人到中年发掘了自己另一项超能力但却发现在争霸哥谭的过程中一敌难求》。

之前说过,蝙蝠侠觉得自己最懂达米安,而若要挑出一个他在蝙蝠家族当中最不懂甚至有些难以理解的人,那就是红罗宾提姆·德雷克。

甚至蝙蝠侠现在还有点没想明白,提姆到底为什么要拆穿他的身份,又为什么要加入蝙蝠家族成为他的罗宾?这简直是毫无道理。

可比你来我往的搅黄生意简单的多。

而黑帮争斗的方式就更简单了,该劫车队劫车队,该烧仓库烧仓库,这种看似非常流氓甚至是有些下三滥的手段就是非常好用。

可是蝙蝠侠不能用,亲爹夹菜他转桌可以,但是你不能把盘子掀了把菜扣托马斯头上,亲妈敬酒他先喝也行,但他肯定不能把酒泼玛莎脸上——不尊重自己的父母完全违背了蝙蝠侠的行事准则。

可是大家都烂的情况下,就你一个正人君子,会有多难可想而知。

大家都是滥招奇出,招招往下三路招呼,就你一个人亮拳头之前都得先鞠个躬,这不被人打死都属于老天有眼。

可蝙蝠侠不但不能被人打死,他还得取得优势,因为这是他的哥谭,就算有改革,他也得是领头羊、引导者,而不是什么无名小卒。

这就相当于,一个拳击手自己捆住了双手还非要上台参加比赛,而面对的对手不但重拳出击,下手又黑又狠,还时不时的撩阴腿,蝙蝠侠没有被打出屎来全靠他是蝙蝠侠。

在最近的一周之内,蝙蝠侠就没有离开过奈威家族办公室的基地,他必须在每个决策之间谨小慎微的挪动,尽可能用高道德的手段解决对方没有道德的针对,还得表现出自己的大智慧和绅士风度,好扭转托马斯和玛莎的忽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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